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最远没有出过本地临沂市,种几亩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我这大半辈子的操劳。今年4月上旬,我打算把老房子修整一下,等26岁的儿子结婚时,我就和老伴搬回来住,我现在住在儿子的新房子里。但当在外地工作的侄子回家看到后,跟我说他从在我们县交通局工作的同学那儿听说今年我们村要修一条公路,可能是走我这老房子的地方,估计修了也白修。我知道修路是好事儿,服务百姓,发展经济,交通也方便,我非常赞成,于是我就放弃了修房子的事。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个公正公平的答复。 4月下旬,村里开了村民大会,村支书在会上宣布政府要修一条文莲路,我们四、五户人家的房子需要拆迁。国家给的补偿是二百块钱一平米,之后来了几批人,把我们的房子拍照了,并量了一下,我家的五间瓦房共62平方米。但是村支书来我家告诉我和老伴说我们违反了国家的一户一宅政策,我家房子是无偿拆除,没有一分钱的。儿子结婚后,这房子是我和老伴下半辈子的安家立命之处,怎么就违反了国家政策呢?村支书说这是国家规定的,现在住的给儿子结婚用的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书上也是我的名字。后来我四处打听,找人帮忙问了镇政府当官的,村里又来跟我说老房子还是应拆未拆的,又违反了国家规定,看在乡亲的面子上给我一百块钱一平方米。这怎么应拆未拆了呢?村支书说1985年的时候村里计划修一条16米宽的街道,那时就应该拆我家房子,但是村两委一直没钱,所以那条16米宽的街道一直未动工。这我就更加糊涂了,我家邻居两处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不同的就是他儿子结婚了,我儿子还没结婚,但邻居家在城里有房子,结了婚也不回来住,那我家和邻居家在道理上不是一样的吗?为什么村支书给邻居家按二百块钱一平方米,还给他在村里另划了一块宅基地,而我家就无偿拆除,又是应拆未拆的?后来我想通了,原来我家邻居是村支书岳丈家的亲戚。还有就是在农村老人为儿子置办结婚用的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大多是老人的名字,这在法律上我不知道怎么规定的,就算我违反了国家的一户一宅政策,但我和邻居家的待遇怎么就不一样呢?这要是真违反了国家规定,那得有多少人违反了这个规定?村支书的亲戚法律就格外开恩了吗?就不算违反法律了吗?为了维护权益,仔细琢磨后我发现了几处疑问: 一是县交通局说这条路到底是省道还是县乡道,性质还没有定下来,补偿也是镇政府说了算,但镇政府的书记和村两委说这条路是富民路,县乡道,修完后再上报为国防公路。咱们国家修公路到底是什么程序?不经上级批准,连公路性质还没定就开始修路了?修好了再报给上级领导?这修路用的土地怎么办?谁说了算呢? 二是政府组织拆迁没有文件、公告,也没说根据什么标准定的补偿标准,村支书再次来我家的时候,我问他们要拆迁公告,村支书说这修路的钱是镇里借来的,就不公告了。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镇上领导和村领导商量着来定的。这钱借来又不是公款吃喝,修路占了老百姓房子,补偿也不违反国家规定,怎么就借来的钱不公告了呢?怎么就不能给老百姓个明白呢?同样的房子补偿价格也不一样,这难道就是大家说的暗箱操作吗?可是没有文件又怎么说我家的房子违反了国家规定,还是应拆未拆呢? 三是我们村的桃树的补偿标准和别村的不一样,别村的桃树一棵一百五十块钱,而我们村的桃树一棵才六十块钱,这几个村的桃树都是一年栽上的,到现在都六、七年了。村支书说桃树是种在集体土地上的,个人承包后,这补偿中还得拿出了一部分给村两委。这又是什么文件规定的?我们都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村两委和镇政府说了算。 而我们这些村民的疑问,村两委回答不了,我写出来就是想肯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我始终是相信党,相信政府的,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回答。 真诚希望各位网友能转载这篇文章,并给我解答,希望有关部门和司法界的朋友能给我主持个公道。老农滕胜泽携全家老小不胜感激!在此,祝福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山东临沂市莒南县文疃镇韦家官庄村 滕胜泽 2013年6月2日